2020年09月29日 20:11 编辑: 点击:[]
学工字〔2020〕25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素质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强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在我校研究生二年级学生中公开选聘兼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名额
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中选聘16名兼职辅导员。(原兼职辅导员如继续聘任,将不参加本次聘任的考核工作直接聘用,工作岗位将根据实际进行安排)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选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决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优良的学习、生活作风,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积极向上,无任何违纪行为。
(四)就读本科期间原则上应有主要学生干部职务经历(各层级学生会或团组织部长以上级别学生干部或班长、团支书)。
四、选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自愿报名,需填报《沈阳体育学院兼职辅导员报名表》(在学生工作部网站下载),并按规定上报。
(二)资格审查
由聘用工作组对报名人员所填信息进行真实性复核。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相关材料,或在考察过程中作弊,一经查实,取消参与选拔资格。
(三)综合考核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基础知识、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等方面进行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 最终按面试成绩择优聘用。
(四)拟聘兼职辅导员人选公示
对拟聘用兼职辅导员人选在学工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五)聘用兼职辅导员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的兼职辅导员进行专门的岗前培训。
五、兼职辅导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兼职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和所在二级单位双重管理, 学生工作部负责培训、考核、培养,二级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二)担任兼职辅导员期间享受兼职辅导员专项助学金。
(三)学校在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中优先考虑兼职辅导员经历。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