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新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年05月03日 13:06  编辑:  点击:[]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新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工字〔2022〕8

 

各二级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教函(2019)221号]、《沈阳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沈体院发(2017)281号]文件精神,近期将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新认定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帮困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资助。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2019级、2020级、2021级本科学生。

二、相关要求

(一)学生网上申请时间: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需网上申请,同时填写认定申请表,时间为2022年5月6日—10日。新申请入贫困生库的学生同时填写《沈阳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表格从学生工作部网站下载。

(二)各二级学院网上上报数据截止时间:2022年5月26日。

(三)各二级学院上报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上交纸质材料如下:

    1.成立二级学院贫困学生认定工作组的决定(带二级学院文号);

2.贫困学生重新认定申请表;

3.贫困学生班级民主评议表;

4.新增贫困学生《沈阳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

5.二级学院贫困学生汇总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汇总表后副书记和辅导员签字;

6.贫困学生认定工作总结。

(四)此次认定贫困学生不分等级,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贫困学生库有效期: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一)在贫困学生汇总表中新增加的贫困学生字体设为红色。

(二)纸质材料的排列顺序应与汇总表名单的顺序一致。

(三)材料上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

(四)二级学院公章加盖汇总表左上角(第一页),副书记及辅导员签字在最后一页。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2年5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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